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常见有毒和危险化学品手册》第367页(3422字)

【别名】 一氯乙烯。

【理化性状】 氯乙烯(CH∶CHCl)在常温、常压下系无色气体,可压缩,易液化,具有醚味。溶于乙醇、乙醚和四氯化碳等有机溶剂,稍溶于水。分子量62.50,沸点-13.9℃,液体相对密度0.9121(20/20℃),凝固点-159.7℃,蒸气压306640.6Pa〔2300mmHg(20℃)〕、403565.6Pa〔3027mmHg(25.7℃)〕,蒸气相对密度2.15,闪点-77℃。

【危险情况】 (1)其作用与一般麻醉剂相同,在高浓度下能致死。能刺激皮肤,甚至引起冻伤。(2)易燃,燃点472℃,在30000ppm时有严重的爆炸危险,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4~22%(按体积计)。温度升高时(如发生火灾时),能发生聚合作用,并能使容器破裂。其着火时热分解产物有氯化氢、光气、一氧化碳等剧毒物品。气体重于空气(蒸汽密度为2.2),能扩散到相当距离外的火源处点燃,并将火焰传回来,引起火灾。本品是已知的致癌物。空气中的容许浓度美国为5ppm(10mg/m3)。

【用途和接触机会】 氯乙烯为塑料工业的重要原料,主要用作制造聚氯乙烯的单体,也可与醋酸乙烯、丁二烯、丙烯腈、丙烯酸酯类等制成共聚物,制造合成纤维。也用作制造化学品的中间体或溶剂以及生产偏氯乙烯、塑料、树脂等。也用于冷藏中作冷冻剂等。

氯乙烯合成过程中,在转化器、分馏塔、贮槽、压缩机以及聚合反应的聚合釜、离心机等处,都可接触氯乙烯。特别是聚合釜的清釜工接触量大。抢修设备,或发生意外事故时,也可吸入较高浓度的氯乙烯。

氯乙烯的危险不仅是从事氯乙烯单体转化成聚氯乙烯的工人,而且大量人群也可能处在危险中,这些人包括氯乙烯单体的生产者、在工业生产氯乙烯单体或聚氯乙烯附近居住的居民、用氯乙烯单体作为火箭推进剂的使用者、由氯乙烯单体制造树脂的工人、含有从聚氯乙烯包装材料中渗出(未起反应)的氯乙烯单体的食品和酒精饮料的消费者、含有从聚氯乙烯管中沥滤出来起反应的氯乙烯单体的水的饮用者等。

【侵入途径】 气体吸入后被吸收,与皮肤接触,摄入,但目前尚缺乏实验证据。

【有害影响和中毒症状】 氯乙烯是一种刺激物,短时接触低浓度,能刺激眼和皮肤,与其液体接触后由于快速蒸发能引起冻伤。

本品对人体有麻醉作用,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引起与轻度酒精中毒相似的症状。吸入量在0.5%以上时,可引起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心神不安、不辨方向。暴露于含量达20~40%的浓度时,可使人产生急性中毒。

急性职业性中毒主要发生于聚合清釜工,由于维修设备和意外事故大量吸入所致。轻度中毒时出现眩晕、头痛、恶心、胸闷、嗜睡、定向力障碍、步态蹒跚等。严重时出现抽搐、神志不清或呈昏迷状态、瞳孔散大,甚至造成死亡。若及时脱离现场,吸入新鲜空气即可恢复。皮肤如接触氯乙烯液体,局部可出现麻木、红斑、浮肿以至坏死等。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氯乙烯对全身许多组织和器官(如骨髂、皮肤、神经、消化、内分泌等系统)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害。

神经系统有眩晕、头痛、乏力、失眠、嗜睡、多梦、记忆力减退、烦燥不安等神经衰弱症状。亦可出现四肢端麻木,感觉减退等多发性神经炎症状,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眼球震颤、抑郁和定向障碍等。

消化系统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胀、便秘或腹泻,肝脾肿大甚至发生肝血管瘤。一般认为早期肝功能指标改变并不显着,而晚期则出现异常。如磺溴酞钠(BSP)试验异常。碱性磷酸酶(AKP)、谷丙转氨酶(GPT)、谷草转氨酶(GOT)、乳酸脱氢同功酶(LDH4)及谷酰转肽酶(r-GT)增高等。肝脏血管肉瘤是由氯乙烯所致的职业性恶性肿瘤,国外已报告100余例。

肢端溶骨症(或指骨溶失症)多发生于长期密切接触者,尤其是聚合清釜工。初期感觉手指麻木、胀痛等,后期多呈杵状指。放射线检查常见一指和数指末节指骨粗隆的边缘有半月状缺损、坏死性溶骨改变。

血液系统有轻度贫血。偶见白细胞、血小板减少。

经常接触氯乙烯可发生皮肤干燥、皲裂、丘疹、粉刺、手掌皮肤角化及指甲变薄等。也见有湿疹或过敏性皮炎,少数有脱发现象。此外,尚有硬皮病样改变。

慢性暴露也能引起肝损害。1974年,Creech首次报告长期接触氯乙烯作业的工人发生肝血管瘤。

近年发现氯乙烯单体是一种致癌物,长期接触能产生严重肝癌,是肝血管肉瘤的一种原因。也报道过很多肺、淋巴和神经系统癌症病例。诱致各种器官(包括肝、肺、脑、肾)肿瘤以及非恶性变更(如纤维化,结缔组织变质)的实验证据表明,氯乙烯是一种多系统致癌物和毒理学作用物。

【急救】 发现急性中毒时应及早移出现场,呼吸新鲜空气,静卧、保暖、松衣,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或输氧。如液体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流水冲洗。如皮肤接触液体或被液体污染,用大量流水冲洗;用肥皂和清水将身体污染部位洗涤干净。

【防护措施】 生产设备应密闭,严防跑、冒、滴、漏。凡氯乙烯浓度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场所,以及工人入聚合釜内操作,应戴空气供给呼吸器;如浓度未超过25ppm,戴化学滤筒型或滤毒罐型气体防毒面具。在危险场所,穿适当防护服,以防止皮肤接触氯乙烯或聚氯乙烯。

【医学监护】 就业前和定期体检时,应注意肝功、肝扫描和超声学检查。医学史应包括酒精摄入史,肝炎史以及在肝毒剂、药物和各种化学品中的暴露史,输血史,过去住院治疗史。如果怀疑肢端溶骨症,应作X线指(趾)骨摄片。应长期跟踪观察接触的人员。

体检项目应以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皮肤及手指骨改变的症状,体征的项目为主。辅助检查重点应做血、尿常规、血BSP、LDH以及手指X线拍片,B型超声波等。氯乙烯作业工人查体间隔时间原则应每半年至一年一次,发现患有神经系统疾病、肝病、肾病及皮肤病变(慢性湿疹,过敏性皮炎等)应及时调离,并应继续随访观察。

就业禁忌症:严重神经衰弱综合症、肝、肾疾病及慢性湿疹等病患者,不宜从事氯乙烯生产或使用的作业。

【测定方法】 在空气中的测定:用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再用带有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法分析。

在水中的测定:先用惰性气体清洗,继之以带有卤化物特异性检测器的气相色谱法分析,或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分析。

【贮存】 用高压钢瓶贮装。放置钢瓶时须防碰撞。最好使用露天或附建的仓库在户外存放。室内存放须放在阴凉、通风良好、不燃性材料建造的建筑物内。远离容易起火地点,与氧化剂隔开。

【灭火措施】 发生火灾时,首先切断气源,再用水喷洒暴露在火中的容器,使之保持冷却,并保护切断气源的操作人员。

【废弃物建议处理方法】 焚烧;与其他易燃燃料混合后焚烧更为可取。必须注意,要保证完全燃烧,以防止光气产生。为除去所产生的氢卤酸,备置酸涤气器是必要的。可从聚氯乙烯胶乳中回收氯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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