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矫治技术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美容医学临床手册》第325页(2584字)

功能矫治技术是通过功能矫治器来实现的,与固定矫治和普通活动矫治器不同,功能矫治器不通过主动产生的机械力来达到矫治目的。功能矫治器的种类尽管较多,但有共同的矫治规律,即借用力或口颌系统有关肌肉产生的主动力或被动力来达到引导牙移位及引导颌骨的生长发育,以及建立口颌系统的正常神经肌能反射状态之目的。功能矫治器的种类较多,从结构的复杂程度看,功能矫治器可分为简单型和复杂型两大类。简单型有:斜面导板、前庭盾、唇档、平面导板、设有腭网或腭刺等结构的破除口腔不良习惯的矫治器。结构复杂型的有:功能调节器(function regulator)、肌激动器(activator)、生物调节器(bionator)及咬合前移器(herbst)等等。本文仅就功能调节器做如下介绍。

Ⅰ型功能调节器

【构成】

颊屏2个,唇档2个,舌屏1个及钢丝部分(图32-1)。

图32-1 FR-Ⅰ型功能调节器

【适应症】

1.早期矫治(混合牙列早期,平均6.5~8岁)

(1)覆正常,但牙量与牙弓量不调者。

(2)覆正常,下颌后缩,尤其是伴有下颌根尖基骨发育不足者。

2.晚期矫治(双尖牙均萌出后的恒牙列)

(1)下颌后缩,覆正常,覆盖超过7mm,牙弓形态接近正常的class Ⅱ division Ⅰ患者。

(2)下颌后缩,伴有拥挤及明显牙弓量(arch size)不足的class Ⅱ division Ⅰ患者(先用其他矫治器矫正异常牙弓形态,然后采用FR-Ⅰ矫治下颌后缩问题。使用FR-Ⅰ矫治器,年龄宜在青春生长高峰期前就开始,青春生长发育高峰期过后,FR-Ⅰ的疗效就甚小)。

(3)下颌后缩,伴有开,尤其是存在下颌后缩的class Ⅱ division Ⅰ患者。

Ⅱ型功能调节器

【结构】

与FR-Ⅰ大致相同,只是增加了1根上颌舌侧丝及2个改良尖牙曲。

【适应症】

1.早期矫治

(1)深覆、有牙弓生长量不足(arch-size deficiency)及下颌呈向前旋转生长型者的骨性Ⅰ类患者。

(2)下颌后缩,伴有深覆和深覆盖,尤其是伴有下颌基骨发育不足的骨型Ⅱ类Ⅰ分类(skeletal class Ⅱ division Ⅰ)患者(上颌切牙严重前突者,需要先进行机械性矫治以消除覆盖过大问题)。

(3)下颌后缩,伴有深覆,尤其伴有下颌向前旋转生长和牙量生长不足的class Ⅱ division Ⅱ患者。

2.晚期矫治

(1)深覆,牙弓无异常,尤其是伴有下颌前旋型的class Ⅰ患者(有严重拥挤及基骨发育不足者,须先采用固定矫治器进行矫治)。

(2)下颌后缩,伴有深覆及深覆盖的class Ⅱ division Ⅰ患者(上前牙前突严重者,宜先采用固定矫治器矫治)。

(3)下颌后缩伴有深覆,牙弓无异常,尤其是伴有下颌后旋的class Ⅱ division Ⅰ患者(事先须用固定或活动矫治器纠正上切牙后缩现象)。

Ⅲ型功能调节器

【结构】

由2个颊屏、2个上唇档及金属丝(上腭弓、上前牙舌侧金属丝、下唇弓、下支托)组成,形态上犹如FR-Ⅰ的倒置(图32-2)。

图32-2 FR-Ⅲ型功能调节器

【适应症】

1.早期矫治

(1)轻度上颌后缩和/或下颌前突的class Ⅲ患者。

(2)肌能型class Ⅲ患者。

(3)骨型开伴有class Ⅲ错者。

2.晚期矫治

上颌后缩和/或下颌前突,牙弓无异常者。牙弓量存在严重不足时,须先进行机械治疗,即先采用固定或活动矫治器矫治。

笔者临床应用体会表明,较为严重的骨型Ⅲ类错患者并不适宜采用FR-Ⅲ矫治。

Ⅳ型功能调节器

【结构】

由2个颊屏、2个下唇档、1个腭弓及1个上唇金属丝和4个支托构成。

【适应症】

早期矫治骨型开(skeletal open bite)及双颌前突(bimaxillary protr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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