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反应及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常见肿瘤放疗简明手册》第154页(359字)

放疗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全身反应,如乏力、纳差、头晕、恶心、呕吐等,一般不影响治疗,应予以对症处理,如服用维生素C、B1、B6等。头颈部放疗,外周血象改变不大,若白细胞总数低于3000/mm3,应暂停放疗。

照射区皮肤反应,表现为色素沉着,脱发,皮肤脱屑,称干性反应;出现充血水肿,水疱,称湿性反应。干性反应多半不需特殊处理,停止放疗后能自行恢复。湿性反应不要用红汞、碘酒涂敷,不要包扎。应暴露疮面,可涂胆紫或消炎软膏。

口腔粘膜反应有时表现较突出,咽部疼痛,粘膜溃烂,吞咽困难,影响进食。患者每日多次用多贝氏液含嗽,必要时,可在饭前局部喷少许地卡因以利咀嚼吞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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