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对胎儿的危害,孕期营养及用药须知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科学普及出版社《人口与婚育知识手册》第143页(4670字)

有人曾考证,吸烟是从远古庙宇祭祀神灵逐渐演变来的,很有些神圣的味道。多少年来,酒是宴席上不可缺少的佳品,用以显示宴席的丰盛,主人的热情。但是随着科学的进步,人们逐渐认识到烟、酒对人体的危害。美国每年死于冠心病的人中30~40%与吸烟有关,死于肺癌的人中80~90%与吸烟有关,吸烟者的平均死亡率比不吸烟者高22%左右。长期过量饮酒会使大脑神经及肝细胞受到损害,引起慢性酒精中毒、胃炎、肝硬化等,而且是某些癌症,如食道癌、胃癌、肝癌的致病因素之一。随着人们认识的提高,不吸烟、少饮酒的呼声越来越高,尽管不良嗜好难于戒除,但是对于孕妇,我们要大声疾呼,为了您即将出世的孩子,请不要吸烟饮酒。

(一)烟对胎儿的危害

烟草中含有尼古丁,烟草在燃烧过程中还产生许多有毒的化学物质,如一氧化碳、氢氰酸、芳香族化合物和烟焦油等。每吸一口烟,就吸入了相当于0.1毫克的尼古丁。尼古丁使血管收缩,胎盘灌注的血量下降,对胎儿的供氧量减少,而胎儿却正是依靠母亲提供的氧生存的,母亲吸入的氧气进入血液与血红蛋白结合后,经血液循环进入胎儿体内。当大量的一氧化碳吸入后,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亲合力比氧大400倍,血红蛋白与一氧化碳结合后,血红蛋白失去了运载氧气的能力。有人观测到吸烟孕妇的胎儿脐静脉血一氧化碳分压升高,胎儿长期生活在低氧环境中,胎儿生长缓慢,器官发育也受到损害。吸烟孕妇的胎儿比不吸烟孕妇的胎儿体重轻10%左右,早产率比不吸烟妇女高2倍,特别是有害物质通过血液循环带给胎儿,其流产、死胎多见,先天性畸形的危险性增加。孕妇吸烟不仅对胎儿有害,也能引起胎盘早剥离,早破水等,危及孕妇本人的健康。所以我们要劝告孕妇不要吸烟,其居住和工作的室内也不应有他人吸烟,以免孕妇被动吸烟受害。

(二)酒精对胎儿的危害

在国外,借酒浇愁、逃避现实的妇女屡见不鲜。中国妇女大量饮酒者虽不多见,但也应警惕酒精带给胎儿的危害。酒的主要成分是酒精,酒精能抑制大脑皮层的机能,影响正常的神经活动,所以酒喝多了,神志恍惚,语无伦次,甚至醉倒路边。酒损害血管和心脏,引起动脉硬化、高血压和心脏病;酒刺激肠胃,引起各种消化器官的疾病和营养不良;酒损害肝细胞引起肝硬化;……酒对胎儿的危害尤其严重。

1926年英国学者报道,孕妇酗酒生出来的孩子软弱无力、易激动、不安静、皮下脂肪少。1968年法国莱蒙第一个描述了胎儿酒精综合征。

1973年美国正式命名胎儿酒精综合征,其特点如下:

(1)宫内发育迟缓,出生体重较轻,有的不足1500克,出生后个体生长缓慢。(2)小头畸形,智力低下。(3)面部异常,颧骨小、下颌小、小眼裂、斜视、口唇薄。(4)心脏、关节畸形。

胎儿酒精综合征的发生机理目前不十分清楚,但知道酒精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的血液循环,胎儿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与母体相仿,酒精同样可以损害胎儿的脑神经和肝细胞,干扰胎儿的生长发育。动物实验也证明,酒精能引起胎儿畸形。

酒精对胎儿的危害大小与母亲饮酒的频度和数量有关。胚胎发育的早期(妊娠3个月以内)大量饮酒可以致畸,妊娠3个月以后,可引起胎儿生长发育迟缓。有人观测到,每天喝纯酒少于50克,发生胎儿酒精综合征的危险性较小,每天喝纯酒50~100克,危险发生率为10%,喝100克以上为19%,慢性酒精中毒的孕妇为40%。这说明孕妇大量或长期饮酒对胎儿的生长发育是不利的,奉劝孕妇为了宝宝的健康不要饮酒。

(三)孕妇的合理营养

胎儿寄养在母体的子宫里,由肉眼看不到的一个受精卵细胞,长成体重3000克左右的一个活生生的婴儿,所需的大量营养物质都由母体来提供。孕妇既要满足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也要负担新陈代谢的消耗,还得储备一些营养物质,以备分娩和哺乳期使用,所以孕妇比平常人需要的营养物质要多。如果营养不足,首先对母体的健康不利,常见的有消瘦、贫血、脱发、手足搐搦和骨质疏松等。严重的营养不良会导致流产、早产、低体重儿、胎儿畸形和婴儿智力低下,因此要给孕妇足够的营养。

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及妇女在家庭中地位的改变,孕妇可以吃得很好,而且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但随心所欲的饮食并非对母子健康绝对有利,必须要保持科学合理的营养。合理营养的目的要克服两种倾向——营养过度和因偏食引起的营养不足,因为二者对母胎都无益而有害。

孕妇需要哪些营养素?

1.蛋白质

蛋白质是组成人体细胞的主要物质,对人体的生长发育、组织修复起很大作用,尤其是对胎儿的脑发育作用更大。在妊娠晚期,蛋白质缺乏可直接影响婴儿的智力。孕妇每日需要蛋白质80~90克,优质动物蛋白质有蛋类、奶、瘦肉、牛肉及类;植物蛋白有豆制品、花生、谷类。

2.脂肪

脂肪可以供给人体热能,帮助各种维生素的吸收,孕妇每日需脂肪60克,摄入过多会引起肥胖。动物脂肪有猪油、奶油;植物脂肪有花生油、豆油、核桃和芝麻等。

3.碳水化合物

碳水化合物是人体热能的主要来源,它提供的热量占总热量的60%至70%。妊娠期孕妇对碳水化合物的需要量逐日增加,妊娠末期每日约需400克,主要来自谷类、山芋、土豆、糖。

4.矿物质

钙、磷、铁、碘、锌、铜等矿物质是胎儿发育不可缺少的物质,特别在妊娠早期缺乏可致畸。含钙丰富的食物有蛋黄、乳类、豆类、蔬菜等;含铁丰富的食物有猪肝、蛋黄、瘦肉、菠菜等;含碘丰富的食物有海带、紫菜;含锌丰富的食物有牡蛎、蟹肉、雏、牛肝等。

5.维生素

维生素A、B、C、D等都是妊娠期不可缺少的营养素,来自各种谷类、肉类、鱼类、蛋类、蔬菜和水果。

所谓合理营养就是要求孕妇饮食要讲究营养价值,又不失经济实惠;既重视营养丰富,又注意孕妇的吸收能力。食品要多样化,各种食物搭配着吃。孕妇体重增加,所需热能也相应增加,每日需热量2400~2600卡。热能来自食物中的碳水化合物、脂肪和蛋白质。根据所需热量定食物总量,也可以参照体重的递增来增加营养素。每日所需蛋白质的量要保证,如果蛋白质超量,可减少碳水化合物和脂肪的摄入量。

一般地讲,孕妇每日主食500克,粗细粮搭配,肉类或鱼类100克,鸡蛋2、3个,豆制品50至100克,每日早餐牛奶或豆浆250毫升,新鲜蔬菜500克,再适当吃些水果,就可以满足孕期营养的需要了。

(四)孕期用药注意事项

药物是用来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的武器,是人类在和疾病做斗争的漫长岁月中发现和制造的。药物可治病,但使用不当时也有害,每种药物或多或少的都有副作用或毒性。孕妇在娠妊及分娩期,生理机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胎儿在宫内生长与母亲的一切变化息息相关。孕妇服药后,几乎所有的药物均能经过胎盘到胎儿体内,影响胎儿的生理机能。进入胎儿体内的药物越多,对胎儿的影响越大,因此孕期用药必须从母子双方的安全考虑。

自从20世纪60年代西欧发生了因服用“反应停”而引起“海豹样肢体畸形儿”事件以后,人们认识到孕妇服药可致畸,所以都倍加小心,甚至有病也不敢用药。但有些病,不用药将造成严重后果。如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慢性高血压,……对孕妇身体的健康和生命有威胁,也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甚至出现死胎、死产;如果及时用药,症状控制了,母亲健康、胎儿的生长发育也有保证。不过某些降血压药物的确对胎儿有害,如利血平可引起新生儿鼻塞、呼吸窘迫;巴比妥类药可引起面部畸形、生长障碍,孕期一定禁用。只考虑胎儿安全,不用药就会延误母亲疾病的治疗,发生子痫或死亡,带给胎儿的是更严重的损害,所以为了母子双方的安全,某些病必须治疗,应选择对胎儿无害或危害少的药物使用。

孕妇不可滥用药物。即使是普通药物也要注意,如阿斯匹林是解热止痛良药,但大量服用可致畸、新生儿出血……。孕期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孕妇患病时应选择使用对胎儿危害小的药物。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取决于药物的生化性质、物理性质、毒性反应以及药量大小,合理用药时,大部分药物对胎儿无害,有些药物对胎儿的生长发育是必要的,如维生素C、B6、D12,叶酸、葡萄糖、三磷酸腺苷……。当孕妇患某些疾病时要选择对胎儿危害最小的药物使用,如孕妇患合并糖尿病,由于“胰岛素”分子量大,不易通过胎盘,对胎儿危害小,宜使用此药;而“优降糖”分子量小,容易通过胎盘,可致畸、使胎儿低血糖、血小板减少,所以在治疗糖尿病时不用“优降糖”。孕妇不可用抗菌素——庆大、卡那霉素,因它们对胎儿听神经有毒害;红霉素有20%可通过胎盘,对胎儿肝功能有害,可用但用量不能过大,目前临床上多用青霉素、先锋霉素。

要掌握合理的用药剂量。血液中药物的浓度要达到一定量才能起到良好的治疗效果,药量过大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中药量亦多,对胎儿影响也大。维生素对胎儿本无毒性影响,但过量维生素A可使胎儿骨骼异常或患先天性白内障;过量维生素D可使新生儿血钙过高,出现智力障碍;维生素K过量可使新生儿患高胆红素血症、核黄疸;大量菸草酸可致畸。所以要根据医嘱用药,量不宜过大。要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决定用药剂量。在早孕期由于早孕反应,进食差、营养不良,此时对药物特别敏感。孕期母体机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使药物在母体内蓄积、作用时间延长,另外妊娠期肝脏解毒功能下降,所以妊娠期与非妊娠期用药不同,用药量应是有效剂量的低值,不要长时间连续用药,间断用药较安全。

另外,注意用药的时期。胚胎受损最敏感的时期是器官正处于高度分化、发育、形成阶段,约在妊娠15~56天。此时期决不可使用有害药物,其他药物也要在医生指导下慎用。已明确是致畸的药物在此期服用了,要中止妊娠。如激素类、抗癌药……,服避孕药期间怀孕了要做人工流产,一般主张停服避孕药后半年,月经恢复正常后才可受孕。

孕妇用药一般以口服为好,因为口服可经肝脏解毒,减少对母体及胎儿的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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