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一带轮捕轮放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科学普及出版社《淡水养实用技术手册》第157页(170字)

轮捕轮放每年可达4-5次,主要是捕大留小,并根据鱼塘放养情况决定轮捕次数。除鲤、鳊、青鱼因不易捕捞,不便分期捕捞外,夏秋主要分期捕捞鲢、鳙与一部分草鱼。具体起捕时间多在7-9月(表2-70)。

表2-70 江浙轮捕轮放养殖模式(公斤/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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