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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行会计“四集中”的联行查询、查复业务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内审操作手册》第67页(314字)

(1)调阅资料:联行查询查复书、查询查复登记簿、未转账错误报单登记簿、未核销报单款项登记簿等。

(2)检查方法及要点:

①检查留存的查询查复书填写是否齐全、规范,是否加盖联行专用章,是否经会计主管签字。

②结合“未转账错误报单登记簿”和“未核销报单款项登记簿”,检查是否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查询。

③结合“查询、查复登记簿”,检查对收到的查询业务是否在规定日期内发出查复或发出二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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