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护的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有哪些表现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第45页(514字)

(1)图案图形类奥林匹克标志。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徽记、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徽记和标志、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徽记和标志、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徽记、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

(2)专有名称类奥林匹克标志。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克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名称,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名称,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名称,第29届奥克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

(3)文字口号类奥林匹克标志。奥林匹克格言:更快、更高、更强;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口号:新北京、新奥运,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北京2008,Beijing2008等。

(4)其他表现形式的奥林匹克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会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会歌,《奥林匹克宪章》、《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