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城市景观营造工程”的顺利完成,我们针对每项工作分别采取了哪些措施?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第79页(611字)

【参考法条】:《人文奥运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第二条(三)。

(1)制订城市街道景观设计和修缮方案,2006年以前完成奥运会城市景观基础形象设计,并通过实施北京奥运景观和城市宣传环境工程,到2008年奥运会期间,北京全城花团锦簇,张灯结彩,喜气洋洋,欢乐祥和。

(2)在建设中保持维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基本格局。到2008年,全市要组织推出30条特色旅游线路,开放130个特色博物馆,为参与北京奥运会的各国选手、工作人员和广大海外宾客及旅游者提供丰富的旅游生活。

(3)规范和完善全市公共场所的语言文字和导向标志;完善以中英文对照为主的公共服务信息系统;重点公共场所修建一批大型电子屏幕墙,用于奥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的宣传。

(4)建设无障碍环境,是办好残奥会,弘扬人文奥运理念,推进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有计划地积极推进全市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积极推进“字幕工程”、“扶手工程”,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无障碍环境。

(5)200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八区范围内现有的200多个城中村的整治任务。清除所有小广告。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取缔不良商业经营项目。城八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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