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应当怎样积极配合建设绿色奥运?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第111页(259字)

【参考法条】:《绿色奥运行动计划》第四条(二)。

支持建设绿色奥运的工作,积极参与奥组委和政府部门有关的环境保护决策。完成绿色奥运计划中提出的环境保护任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总量削减、关停并转迁等污染防治任务,根据自身生产和工作特点支持并参与绿色奥运行动计划。

支持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与民间组织和广大市民保护环境的工作,在其他与环境保护和举办奥运会有关的工作中,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经营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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