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工厂供电系统的估算方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陶瓷工厂设计手册》第154页(1261字)

(一)概述

陶瓷工厂的供电系统应尽量考虑纳入地区进行“四合一”环行供电,并应由当地电业部门统一规划之。

陶瓷工厂的电流电压一般采用6-10kV,低压用电设备则用380/220V,局部照明为36V。

(二)负荷估算

为了便于选用变压器及了解工艺过程机械化程度的先进性,必需先进行动力负荷的计算。动力负荷可从年最大利用小时及年最大负荷按下式进行估算:

W动力=T·Pm

式中 W动力——年动力用电能消耗,度/a;

Ta——年最大利用小时数,h;

Pm——年最大负荷(按车间动力负荷计算),kW。

设计过程中,也可采取“单位产品耗电量指标”来大致地估算出一定年产量工厂的耗电量,但在考虑动力负荷时还应估计到实际生产时超额任务的部分。通常为了取得较正确的数据,设计时可采用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单位产品的耗电量,与工艺过程机械化程度成比例关系,其指标可按积累经验来定。对中等型式的电瓷工厂而言,此值为100-120度/t瓷,可按此指标来评定设计企业机械化程度的先进性。

(三)车间动力负荷计算

车间动力负荷可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计算,即

式中 P——计算容量;

Py——安装容量,相同容量电机容量之和;

Kr——需要系数,随设备运转情况而异,可参照表4-2内的指标。

(四)动力负荷计算(表4-1)

表4-1 动力负荷计算

(五)最大用电负荷

车间最大用电负荷按下式计算:

式中 S——视在功,kVA;

P——有效功;

Q——无效功。

在工厂设计中,常以计算的∑S最大值来选择变压器及其台数。

(六)电力负荷计算系数(表4-2)

表4-2 电力负荷计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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