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估算指标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陶瓷工厂设计手册》第174页(245字)

流动资金需要量的简化计算,可以用“年产品销售总金额(按批发价,不包括税金)”除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而得。陶瓷工厂流动资金周转率,一般为3.5-5.5次/年(大型工厂取上限值,中、小型工厂取下限)。

流动资金需要量也可按总产值的1.5-10%范围内取值。总产值在500万元/年以下的工厂,流动资金为总产值的5-10%;总产值在1000万元/年以上的工厂,流动资金为总产值的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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