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金属交易手册

对期权的基本运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北京出版社;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金属交易手册》第179页(1319字)

大多数情况下,在期权执行日,人们对一项期权赢利与否都会做出明确的判断。下面我们来概述几种常用的基本交易策略:

·现货金属库存或期货多头:持有现货金属或期货多头头寸的人会面临赢利或亏损。价格上涨,持有人就会获利;而价格下跌,持有人就会亏损。

·期权买方的选择:期权的持有人买入了一项权利,依此权利,它可以选择是否按照已知的价格进行标的金属交易。买入看涨期权使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按照已知价格拥有一个多头期货头寸,而买入看跌期权则使持有人拥有选择空头期货头寸的权利。

可以通过以同一敲定价格卖出一个数量和交割期都相同的期权,将可交易期权有效地重新卖回市场,或通过在相同交割期建立同等数量的多头或空头期货头寸来对其进行对冲。另外,也可以选择执行或放弃可交易期权。

·买入期权——获利或损失:买入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的好处在于其可能出现的最大损失是已知的,即已经支付的权利金,而对利润的计算是通过敲定价格和市场上标的期货价格的对比得出的。

如果在买入看涨期权后市场下跌,持有人只需放弃该项期权就可以避免风险,但是如果在买入看涨期权后市场上升,则持有人就可以行使该项期权,从理论上来讲,可能会获得无限大的利润,当然,执行该项期权时的市场价格或对冲的卖出价格决定了利润的大小。同样,在买入一项看跌期权时,如果市场上升,则该项期权就会被放弃。如果市场下跌,则该项期权就会被执行,并获取利润,与买入看涨期权不同,买入看跌期权的获利空间是有极限的,那就是当标的资产的价格或价值是零时。

·卖出期权——获利或损失:期权卖方的义务是不可知的,因为卖方对一项期权的执行与否,无权做出选择。期权的卖方在卖出期权后就承担了一项数量无法预知的义务或有损失,而且其最大获利也仅限于已收取的权利金。

如果市场价格上涨并高于敲定价格,看涨期权的卖方不但面临着亏损的风险,而且从理论上讲在这种情况下,其损失是无限开放的,同样,如果市场价格下跌并低于敲定价格,则此时看跌期权的卖方就会陷入亏损的风险,不过其损失会在标的资产的价格或价值为零时达到极限。

通过购入交割期和敲定价格相同的等量期权可以将现有期权的责任对冲掉,即交易的利润或损失为两个权利金的差额构。另外,看涨期权的卖方还可以建立一个多头期货头寸以防范价格上涨超过敲定价格,或在市场价格已高于敲定价格时,防范其损失进一步扩大。

但是,如果在采取该项行为后,市场价格下跌,并低于敲定价格,此时看涨期权会被放弃,从而使期权卖方的建立的期货多头头寸陷入亏损;当看跌期权的卖方为防范市场价格下跌的风险,而建立空头期货头寸时,也会出现与之相似的情况。

上一篇:介绍 下一篇:金属交易手册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