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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用水负荷计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软饮料工业手册》第1146页(1440字)

1.生产用水

饮料生产工艺用水详见本章工艺专业有关章节。

2.锅炉用水

锅炉用水按锅炉蒸发量的1.2倍进行计算,小时变化系数取1.5~2.0,锅炉房反冲洗时瞬间流量,即配制锅炉旁通水总管径时,应按锅炉房的总蒸发量加上最大一台锅炉蒸发量的4~5倍计算。

3.制冷站冷却水

制冷站冷却水详见本章制冷一节冷却水量计算。

4.冷却循环水的补充用水

冷却循环水的损失一般包括蒸发水量损失,排污损失和风吹飘流损失,这三部分损失量的大小一般取决于冷却塔的进水温度,其计算极为繁琐,为此在计算冷却循环水的补充水时,按表6-7-2进行计算。

表6-7-2 冷却循环水的补充量

注:WC为冷却塔循环水量(m3/h)。

5.冷冻循环水及空调喷淋水的补充

冷冻循环水补充以其循环量的0.5%~1.0%计。

空调喷淋水补充以其喷淋水量的1.5%~2.0%计。

6.生活用水量及最大小时用水量

生活用水量的大小与当地气候条件、人们的生活习惯、卫生设施的完善程度有很大关系,建厂时应根据当地类似企业或当地居民的实际用水量决定,表6-7-3可供计算时参考。

表6-7-3 生活用水量指标

7.室内外消防用水

饮料厂厂房及仓库大部分属丁类或戊类火灾危险性分类的建筑物,但冷冻机房属乙类建筑物,变配电间、包装纸箱库及危险品库等属丙类建筑物。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

室内外消防用水量(100亩)以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来确定。饮料厂基地面积小于66.66hm2(100亩)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以1次计,丁、戊类建筑物火灾延续时间以2h计,丙类建筑物以3h计。

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可依照建筑物类别和体积按表6-7-4和表6-7-5计算。

表6-7-4 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注: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应按消防需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或一个防火分区计算。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防需水量较大的相邻两座计算。

表6-7-5 建筑物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注:丁、戊类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可按本表减少10L/s,同时使用水枪数量可按本表减少2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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