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算法的应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增值税实务操作与纳税节税手册》第55页(1371字)
(1)简易计算方法的适用范围
①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生产规模小,会计核算简单,根据税法规定实行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征收增值税,即一律按适用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②一般纳税人销售的特定货物。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既可按照一般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税额,也可以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进项税额不可抵扣:
●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建筑用的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自来水。自2002年6月1日起,对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对其购进独立核算水厂的自来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按6%征收率开具)予以抵扣。自来水公司2002年6月1日之前购进独立核算水厂自来水取得普通发票的,可根据发票金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后依6%的征收率计算进项税额,经所属税务机关核实后予以抵扣。不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新华社系统销售的印刷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闻产品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05号)的规定,对新华通讯社系统销售印刷品应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征收增值税;鉴于新华社系统属于非企业性单位,对其销售印刷品可按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办法征收增值税。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自2000年1月1日起按照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一律按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须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寄售商店代销的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
●销售废旧物资(不包括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等固定资产。
(2)简易计算方法
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相同,简易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上式中的销售额也是指不含税销售额,即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