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标准化——标准化系统工程的基本特征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26页(1540字)
作为一门工程技术学科的标准化系统工程,除具有系统工程一般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如整体性、综合性、有效性、社会性和客观性等)外,还应具有这门系统工程所特有的特征。这主要有两个特有的特征:
1.执法性
就标准化的广义作用而言,标准化是保证把国家的方针政策,企业的技术经济措施、先进工作方法和科学技术成就应用到所属各单位各个领域中去的一种有效手段。标准化系统工程也是国家或某些组织行使其管理职能的一种强有力的科学方法,它力图使其所管辖的部门按照特定的标准体系(规范)运转。这是关系全局的大事,国家或某些组织通过权威性的法律性文件,确认标准体系的各项规范和指标,使其具有法律约束性质,标准的贯彻等同于执法。
上级或本部门规定的标准未必都具有强制性。但是一经纳入本单位或本项目的标准体系,不管是选用的还是自订的,都具有强制性,都应在本单位特定范围内贯彻执行,标准化工作即应为此标准体系的贯彻实施而开展活动。标准化系统工程的展开,既体现了标准化的执法过程,又发挥了标准体系的法规效能。
2.依存性
标准化系统工程的依存性来源于标准化的依存性。标准化既然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作出规定,并将其贯彻实施,则这些重复性事物和概念就成为规定(标准)的依存主体,标准化必围绕这些依存主体来开展活动,脱离开这些依存主体,标准化就变成无的放矢,无所适存了。标准化的依存性是显而易见的。标准化系统工程既然以标准化活动为研究(工作)对象,它必然要继承标准化所固有的依存性。这个依存性会反映在标准化活动的全过程。以工业标准化为例,它主要表现在:在标准化规划阶段,标准化规划不能脱离依存主体系统的规划而去单独考虑。就是全国范围的标准化规划,也不能脱离开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系统的规划而孤立地去制订;在标准制订阶段,标准体系和各项标准都有明确的服务产品对象和适用范围,即使象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这些适用面较广的标准类型,也总有特定的企业或科技单位作为它们的依存主体;在标准贯彻阶段,那就更不能脱离开实际的具体单位或产品了。标准化的组织管理体制不能脱离开依存主体的体制;标准化的效果往往与依存主体的效果紧密结合,有时甚至很难分开。产品的标准化往往与产品的全面质量管理,产品的计量工作密切交织。
就组织管理而论,产品或工程大系统可以用工程系统工程来管理,其相应的标准化工作则可采用标准化系统工程来管理。这两个系统之间,也存在着依存关系,工程系统工程是标准化系统工程的依存主体。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如果依存主体(如企业,型号)不搞系统工程管理,单独推行标准化系统工程是很困难的。这种依存性不但客观存在,而且处处表现出来,我们研究标准化系统工程,必须充分重视这一特征。
我们指出这种依存性,丝毫也不否认标准化活动本身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如我们制订家用电器的通用标准,标准的要素既不源于现有家用电器,又比现有家用电器提高一步。以电冰箱系列型谱为例,系列型谱标准应按结构优化统一原则制订,贯彻这个标准,就会淘汰某些老的规格型号,补充空缺的规格型号,这就改变了依存主体的存在形式及其发展。由此可见,基础标准和通用标准是从许多依存主体中抽象出来,加以提高而自成体系的,它们反过来又影响了依存主体。就组织管理体系来看,标准化工作在任何单位也都保存一定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