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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土地管理法手册》第127页(1143字)

土地权属管理,亦称地权管理,是指国家依法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它包括一系列确认、调整和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关系的经济、行政和法律措施。

地权,即土地权属,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我国,与土地公有制相适应,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二种。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对其使用的土地,按照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利用和收益的权利。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三种,即全民所有制单位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制单位土地使用权和个人土地使用权。国家对地权的管理就是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管理。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为维护和巩固经济基础服务。我们加强地权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和巩固与社会主义生产力和土地关系相适应的土地所有制。现阶段,我国地权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和监督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确认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关系,调动土地使用者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和改善土地使用条件、提高土地生产率的积极性;预防和减少土地权属纠纷,并为土地权属纠纷得到及时、合理的解决创造条件。

为了维护和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国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确认、变更土地权属的法律依据。现阶段,我国实行对土地权属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1)国家宪法中的有关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等条款是我国确认和变更土地权属的宪法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地权管理的任何活动都必须遵循之,不能与之相违背。

(2)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用专章对确认和稳定土地权属作了具体规定,第四章和第五章对调整和变更土地权属作了具体规定,所有这些规定是我们实行地权管理的主要依据。

(3)民法中的有关规定。我国《民法通则》从保护所有权的角度,作出了保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其中,第七十四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也应成为我们确认、调整和处理土地权属关系的民事法律原则。

此外,还有许多有关保护和调整土地权属的行政法规、法令等,如国务院颁发的有关通知、条例、决定、指示和命令等,这些都应该成为我国地权管理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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