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时期工会调节劳动关系的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手段?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87页(719字)
工会调节劳动关系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手段,其中之一就是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随着就业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化,国有和集体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而其它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招收职工始终采取签订劳动合同的方法,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完全建立在依照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劳动合同基础上的。这将涉及到职工的劳动就业、就业期限、劳动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及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等一系列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而且,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终止或者解除,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鉴于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又由于我国职工对于劳动合同尚不熟悉,不够重视又缺乏有关的专门知识,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成为义不容辞的职责。一方面,工会熟悉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本企业基本情况,可以有效地帮助职工签订合理、有利的劳动合同,另一方面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正是工会的职责。签订合理、公平的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防止劳动争议的发生,有了争议也为依法解决争议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这正是工会在劳动关系即将形成时起调节作用的途径、手段。所以,新《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工会调节劳动关系的职责必将越来越重大,调节的范围必将越来越广阔,调节的手段也必将越来越多,我们工会应全面掌握这些手段,充分有效地利用之,为维护职工利益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