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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停工期间工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336页(448字)

亦称:“停工期间津贴”。指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按照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职工的工资。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原因很多,在我国,一般根据企业停工停产的不同情况而采取不同的政策:(1)因职工本人过失造成的停工停产;不发停工期间工资;(2)非因职工本人过失而造成停工停产,一般在3日以内,工资照发,3日以上,按照职工计时工资标准的75%发给停工工资;(3)职工在试制产品,试用新工具或试行合理化建议期间,非因本人过失造成的停工停产时,应照发原工资;(4)特殊情况下的停止停产,如治理整顿、调整产业结构、市场疲软等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期间,国家则制定相应的政策,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按照职工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计发给职工工资,以保证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停工停产。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必须停工停产时,也应尽力妥善地安排停工停产人员,如通过调整企业的产品结构,发展第三产业等,以减少劳动力的浪费和因停工停产而给职工生活造成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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