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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职工代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680页(472字)

由企业成员按照有关规定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他们参加企业管理的职工。职工代表是职工代表大会的主体,职工代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全民所有制工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享有以下基本权利: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参加职工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咨询;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职工代表必须履行以下义务: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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