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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小组长的职责和权利有哪些?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988页(693字)

工会小组长是工会组织最基层的一级领导,他对工会小组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权组织实施。具体说,工会小组长有下列职权。

(1)主持召开工会小组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部署,并根据本小组的实际情况,提出小组的工作意见和计划。

(2)了解组员思想状况,组织职工参加文化、技术学习,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和文化、技术水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和组织小组成员搞好本班组的民主管理,主持召开班组民主会,听取和审议行政班组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决定本班组的经济承包合同、奖金分配方案,及其它重大问题,监督企业和车间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监督企业领导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4)关心职工生活,领导和组织职工开展生活互助,对伤、病职工进行家访探视。讨论困难补助,帮助职工解决生活难题,解除职工后顾之忧。实事求是地向上级工会和党政领导,反映组员的呼声与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协同生产班组长,发动组员讨论生产计划,领导和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并做好竞赛的宣传和评比、总结和表彰工作,促进和保证班组生产经营计划的完成。

(6)主持召开小组民主生活会,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班组团结,讨论吸收新会员,按月收缴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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