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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假钞?

书籍:出纳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出纳手册》第297页(294字)

出纳人员在收付现金时如发现假币,应立即送交附近银行鉴别,由银行开具没收凭证,予以没收处理,如有追查线索的应及时报告就近公安部门,协助侦破;出纳人员如发现可疑币不能断定真假时,不得随意加盖假币戳记和没收,应向持币人说明情况,开具临时收据,连同可疑币及时报送当地中国人民银行鉴定。经中国人民银行鉴定,确属假币时,应按发现假币后的办法处理,如确定不是假币时,应及时将钞票退还持币人。

假币没收权属于银行、公安和司法部门。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假币按上述办法处理或按当地反假币法规所规定的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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