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痰止咳平喘药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虞张冯中医儿科手册》第69页(781字)

凡以祛痰或消痰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化痰药;凡能减轻或控制咳嗽和喘息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止咳平喘药。两者统称为化痰止咳平喘药。其止咳平喘的机制是直接抑制咳嗽中枢,直接扩张支气管,或抑制过敏介质释放,缓解支气管痉挛。其化痰作用是通过反射性引起呼吸道分泌物增加,使痰液稀释而发挥祛痰作用,或分解痰液中的黏性成分,使黏痰液化而易于咳出。本类药尚有抗炎、抗菌、抗恶性肿瘤、抗惊厥及抗癫癎等作用。应注意:①兼咯血者,不宜用有刺激性的化痰药,以免加重出血;②常与行气药同用,以增强药效,有谓:“治咳嗽者,治痰为先;治痰者,下气为上”(宋代刘河间)。本类药可分以下三类:

(一)止咳平喘药 本类药中有苦温、辛温及甘寒、苦寒两种。苦味多降,用于平喘;辛温能解表散寒而止咳,可用于寒咳;寒能清热,甘能润肺,可用于热咳。

(二)清热化痰药 性味多甘寒或苦寒。甘寒清热润燥,苦寒降火。适用于热痰、燥痰咳喘以及由痰火所致的瘰疬、瘿瘤,由痰热所致的惊癎。应注意:①本类药易伤阳助湿,故脾胃虚寒、寒痰及湿痰均不宜用;②如火热偏盛者,可配清热泻火药;③如阴虚肺燥者,应配养阴润肺药。

(三)温化寒痰药 性味多辛苦温。辛味多散,用以行气化痰;苦温多燥,用以燥湿化痰。适用于寒痰、湿痰。本类药易伤津助火动血,故对热痰、阴虚燥咳及有咯血倾向者应慎用或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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