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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四川大学出版社《新闻传播手册》第116页(1657字)

关于新闻的定义有很多种。有人说,新闻的定义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有170多种,也有人说有数百种。真正有多少,恐怕谁也没有详尽统计过。最为典型、影响最大的新闻定义,概括起来大致可归纳为四种类型:(1)活动说,将新闻视为一种报道或传播活动。如:“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陆定一)“新闻是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情的报道。”([美]约斯特)“新闻是新近变动的事实的传播。”(王中)(2)事实说,将新闻看做是一种事实。如:“新闻者,乃多数阅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也。”(徐宝璜)“新闻就是最多数人所注意而感兴趣的最新事实的。”(黄天鹏)(3)信息说,认为新闻是一种信息。如:“新闻是新近传播的受众欲知未知变动的事实信息。”(徐培汀)“新闻是经报道的新近事实的信息。”(宁树藩)(4)手段说,将新闻归结为一种手段。如:“新闻是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甘惜分)上述四类定义,就我国而言,事实说历史最悠久。信息说近十几年才出现,它是以事实的信息取代过去笼统的“事实”的产物。活动说的影响最为广泛。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新闻界普遍习用的是陆定一的新闻定义,即“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

就以上定义来看,从新闻是对某种“事实”的“报道”、“传播”,到新闻是新闻传播活动所“报道”的“事实”本身,到新闻是一种公众需要了解的“信息”,再到新闻是报道事实以影响舆论的一种“特殊手段”,我们不难看出,这些关于新闻的定义,尽管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新闻的内涵,然而在角度上却总有一定的偏差。报道说把新闻认定为对某种事实的报道或传播活动,将本是报道、传播对象的新闻等同于报道、传播活动了。手段说实质上类似于报道说,存在同样的缺陷。事实说,把新闻视同为某种事实,这类定义最大的弊病在于混淆了新闻事实和传播者对于这种事实的反映(报道)。其实,事实是客观存在,是客体,而新闻是作为主体的人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二者显然不是同一个东西。信息说把新闻定义为某种事实的信息,过于笼统,未能给被定义的对象一个明确的属概念。因为新闻在某种意义上固然可以被视为一种信息,但绝非凡信息皆可称之为新闻,而只有其中一个特殊的部分才可能成为新闻,故又不能将新闻等同于信息。

我们认为,新闻是新闻报道或新闻传播的对象,而不是报道或传播本身,也不是某种影响舆论的手段本身。同样,作为报道或传播对象的新闻,显然也不是事实本身,而是某些事实的信息。当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能成为新闻,故二者不能混同。我们知道,事物(事实)是质量、能量和信息三者的统一体,而能被人们传播的只能是事物(事实)的信息。那么,什么样的信息才是真正的新闻呢?我们认为,衡量一个信息是不是新闻,取决于它是不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信息,是不是为公众所广泛关注或足以引起公众的兴趣,是不是被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在公众之间广泛传播。如果一条信息同时符合上述几点,它就是新闻。

因此,新闻的定义应该是: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为公众所关注的、被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在公众中间广泛传播的事实的信息。换句话说,新闻概念应同时包含两个关键要素:一个是某种特殊的事实的信息,另一个是这个信息被人们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加以传播、报道而被公众所知晓。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仅仅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信息不足以成为新闻。因为新近发生的事实并不全都广为人们所关注,其信息不可能全都在公众中间广泛传播。此外,也不能以是否被新闻传播媒介报道来衡量是不是新闻。新闻媒介报道出来的一些不为受众关注的、引不起受众兴趣的所谓“新闻”,人们不会将其当成新闻对待,因而不是真正的新闻。而有些具备新闻素质的信息,新闻媒介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没有报道出来,却仍然在一定的社会公众中间被广为传播,因而也被人们视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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