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753页(249字)

又称非妄想性自居观念。一些人因人格缺陷和对某一事物的极度企盼,经巫婆、神汉、术士等迷信传播者的暗示或“指导”,坚信自己经过“修炼”已具备某种才能或技术的非正常心理活动。如认为自己已掌握医疗技能,能给他人治疗疾病,并以此身份或角色在社会上活动。这些行为的结果会直接危害他人的身心健康、破坏国家管理秩序,严重者可构成犯罪。这些人在经过教育和必要的治疗后,都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对这些人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应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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