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的范围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00页(336字)

民主评议党员的范围,是指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对象。原则上凡是党员都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因此,对外出党员,原单位党组织应提前通知他们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确有正当理由和实际困难不能按时返回的,待他们回来后,及时补课。如外出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应按规定将组织关系转出,在现单位参加评议。离退休职工党员也要参加民主评议,方法可以从简。年老体弱丧失自理能力的,经基层党委同意,可以不参加民主评议。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暂缓登记期内的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对其作组织鉴定。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也不对其作组织鉴定。党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民主评议,经教育不改者,应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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