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人员或劳务人员的入党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82页(304字)
出国留学或劳务人员期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表现突出,自愿积极要求入党,经全面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出国留学或劳务人员,可由党支部按党章规定的手续发展入党,报使、领馆党委或留学人员党委(工委)或驻外劳务公司党委批准。
在出国留学和劳务人员中发展党员应坚持标准,严格入党手续。留学或劳务人员党支部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培养和教育,指定党员与之保持经常联系;对准备发展的留学、劳务人员,党支部应通过使、领馆党组织向国内单位了解其国内表现,政治历史、主要社会关系等,征求国内单位对发展其入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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