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干部政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90页(1525字)
党的干部政策,是党为了保证干部路线的贯彻而制定的有关干部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准则。要做好基层干部工作,必须正确认识和严格掌握党的干部政策。党的干部政策主要内容有:
(1)关心和爱护干部。这是调动和发挥干部积极性、创造性的必要条件。基层党组织要把关心和爱护干部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职责,从思想、工作和制度上关心和爱护干部。一是指导他们工作。就是大胆放手,让他们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同时又适时地给予指导。二是检查他们的工作。通过定期检查,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纠正错误。三是照顾他们的困难。对干部生活、家庭等困难,必须在可能限度内用心给予照顾,以解除干部的后顾之忧。
(2)培养和提高干部。所谓培养和提高干部,是指对干部不能只使用,不培养提高。基层党组织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出发,根据干部的不同情况,创造各种学习机会和条件,让干部在理论上,专业技术上,工作能力上不断提高。
(3)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对待犯错误的干部,除了极少数坚持错误、屡教不改的需要公开进行批评,以至给予必要的惩处外,多数应从爱护干部出发,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在他们认识并改正后,还要信任他们,并分配适当的工作,让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这样做,充分体现了党对干部的爱护和关心,也是党兴旺发达的标志之一。正确对待犯错误干部,一是要实事求是分清错误的性质和程度;二是要运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与人为善,经过批评和必要的斗争,达到新的团结。
(4)重视非党干部。我们党历来重视非党干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非党干部,充分发挥非党干部的作用,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基层党组织更应该重视非党干部工作。一切党员干部,应该树立尊重非党干部和非党干部友好合作的意识;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应与非党干部紧密配合,合作共事,并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5)注意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妇女干部是党的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党组织必须十分重视妇女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提高工作,注意选拔人才,并输送到有关的领导岗位上,充分发挥她们的作用。选拔妇女干部,要坚持干部标准,做到男女平等,一视同仁。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要按照一定的比例选拔妇女干部。对优秀的妇女干部要大胆放手使用。对妇女干部的培养要着力提高她们参政议政的能力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对有发展潜力的妇女干部,要把她们放到重要的工作岗位上锻炼,为她们成长创造条件。对妇女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提高,要在培养和提高上下功夫,并注意照顾她们的特点,扬长避短,发挥她们的优势和作用。
(6)注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对于贯彻党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方针、政策,改变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地处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党组织要十分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在坚持干部标准的同时,考虑到少数民族的特点,从实际出发,照顾不同情况。一方面要注意提高他们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另一方面要放手让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让他们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风俗、习惯和各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要求,提高他们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工作的能力。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从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战略需要出发,经常抓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