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党组织对本单位工会的领导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549页(618字)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同级工会实行统一领导确保基层工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的一致,为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共同理想而奋斗。接受党的领导是我国工会的优良传统,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特别是在当前改革发展时期,也是工会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基层党组织对工会的领导是包括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统一领导,保证工会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工会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双重领导,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实现党的领导,应当通过工会内党组织的活动和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使党的主张经过工会的民主程序,变成工会的决议和广大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基层党组织对工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指导工会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群众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单位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协商推荐同级工会主要负责人选;协调本单位工会同行政的关系以及工、青、妇群众组织之间关系。基层党组织应建立定期讨论工会工作的制度,党组织有关会议应吸收工会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工会应建立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主动提请党组织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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