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645页(1088字)

复查报告是基层党组织对过去作出处理的案件进行复查后向上级党组织写出的调查报告。如果发现过去处理的一些案件是冤假错案或处分过重等,基层党组织应该组织力量主动进行复查,或根据被处分人的申诉进行复查。经过复查后,应向上级党组织或有关领导部门写出书面的复查报告。

复查报告应先简要介绍被复查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参加革命工作年月、入党年月、受处分时是在什么单位担任什么职务、现在的工作单位和职务等等,然后写明如下几层内容:

复查的起因。主要写明这次进行复查的动因,是本人提出申诉,还是组织上发现问题主动进行的。如果过去曾进行过复查,那么还要写明以前复查的意见和结果。

原来定案处理的主要情况。应该写明被复查者在何年何月何地由于何种原因被哪一级组织定为何种性质的错误,作出哪种处分决定,行政上有无给予处分,这个处分决定当时经过哪一级组织批准,本人当时对定案和处理有些什么意见等等。这一段情况的叙述,要能反映出当初案件处理过程的概貌。

这次复查的过程和结果。这是整个复查报告的关键部分。要写明是通过什么方法以及通过哪些单位、哪些证明人进行复查的,复查的结果如何。如果复查以后否定了或者部分否定了过去所作的结论,要详细写明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在写法上尽量要针对当初定案时的处分依据。

复查的结论性意见。根据复查结果,应明确提出:被复查者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有没有错误,应不应该受处分或应受哪一种处分。还应明确表示:对原来的定案处理结论是全部推翻,彻底平反,还是部分纠正,部分平反。对被复查者在受错误处理期间的一些问题包括工资、待遇等如何解决,也要有一个意见。

写复查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些冤假错案的形成,过去有各种各样的原因,现在写复查报告时,一定要实事求是,是错案就承认错案,该彻底平反就坚决彻底平反,不要故意留有“尾巴”,使写出来的复查报告观点不够明确。

复查报告写出以后,还要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如果是上级管理干部,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上级党组织或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生效。在上报审批时,应另写简要的请示报告,将复查报告和有关的证明材料一并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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