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社团的复兴及其一般类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801页(3486字)

关于社团组织的定义,世界各国尚没有形成共识。在中国古代,有所谓二人聚而为“伴”,三人同娱为“社”,五人结义为“团”之说。目前美国多用“第三部门”或“非营利部门”,英国和印度多用“志愿组织”,法国多用“社会经济”来指称。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依据现有社团管理体制,社团既包括《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调整的一般意义上的社团,也包括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调整的民办非企业组织,两者的共同特征是存在的民间性、组成的志愿性、内部的互益性、团体的非营利性、功能的自治性和公益性等。据此,可以把社团组织的内涵界定为:社团组织是指人们为了追求和实现一定的社会性宗旨或目标,在法律规定或许可的范围内,以公民或团体身份自愿结成并按其章程开展活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间性的社会组织。

这个定义与一般意义的社会团体相比,在外延上有所扩大。我国一般意义的社团是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成员自愿组成的,为实现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互益性社会组织,在现代社会,它主要包括以各种协会、学会、联谊会等命名的行业组织和群众组织。而在管理归口和实际操作的层面上,社团包括的范围扩展到了教育、卫生、文体等社会力量兴办的事业单位和由政府职能转变及市场运作需要而出现的各种非赢利性中介服务机构,两者统称民办非企业单位。但从其组织形态看,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大致类似,具有现代正式组织的典型特征。而一般意义的社会团体在组织结构上则具有明显特殊性。

从史料来看,中国是一个社团发展很不充分的国家,特别是在古代漫长的封建专制统治下,一直表现出“强国家”、“弱社会”的基本特征,社团难以得到孕育和发展的空间。到了近代,由于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不得不推行“新政”改革,从而使工商振兴,实业发展,新兴工商力量随之增强。为“合大群”、“结民力”、“固结团体”,以及“致强救亡”,开创了中国初具现代规模特征的工商社团之先河。

而进入现代之后,在社会变革的汹涌浪潮中,数以万计的社会团体,如雨后春笋般勃然崛起,以各自独特的方式跻身于社会生活,产生着不同的影响。这些为数众多的社团,有的如朵朵浪花,汇进了推动时代前进的滔滔洪波;有的为推动社会革命或变革而为反动统治阶级所打击;有的如险滩暗礁,企图阻挡历史潮流而自遭灭顶之灾。社团的消长起落,从一个侧面,构成了丰富而复杂的现代历史景观。例如,作为进入中国现代史先声的“五四运动时期”,正是中国新旧思想交替、社会出现大变革的历史性转型时期。中国思想界异常活跃,各种改革思潮涌动于社会。有些社会思想的鼓吹者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便成立了社团进行宣传和实践。因此,大量的民间社团涌现出来,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社团繁荣昌盛的局面。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新政权的创建带来了经济社会生活的根本性变化,动摇了旧社团组织的基础。同时,新政权借助强有力的政治力量,对当时存在的社团组织进行选择。对那些不符合新价值判断的“封建组织”或“反动组织”予以取缔;对那些符合新价值判断的则在党的领导下改造成适应新的经济社会环境的组织,并获得一定的发展;而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主要支持和基础的组织力量,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大的发展。据统计,中国大陆在1965年有全国性社团近100个,地方性社团6000多个。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在于新中国成立后所建立的自上而下的高度统一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以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一元化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以及通过实行单位制和人民公社制所建立的一元化组织体系,造成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功能泛化,取代了实际上应由社团发挥的功能,从而使社团发展处于萎缩状态。至于到“文化大革命”十年期间,仅有的少数社团也停止了活动,社团的发展完全处于瘫痪状态。

1978年以后,尤其是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政治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巨变,从而为社团的“复兴”,并进入繁荣时期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截止1996年6月统计,经过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团增加到1800多个,地方性社团接近20万个。这是一股社团蓬勃发展的新浪潮。

这种局面的出现并非偶然,它是与当代中国市场化改革、对外开放下社团发展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步的社会大背景密切联系的。改革开放后确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带动了中国社会转型与政府职能的转变,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传统封闭、以单位为纵向联系纽带的行政管理模式受到挑战。随着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局面的形成和社会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市场经济与社会多元化成为趋势。政府强化服务功能,“小政府、大社会”,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单位以往过多承担的社会职能得以剥离开来,单位不再是人们工作和社会生活唯一的行政组织,大大扩大了人们的社会活动空间和场所。社会、社区与社团成为人们新的活动场所与施展才华与技能的地方。市场经济带来了社会多样化、分散化和复杂化的特点,也要求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途径多元化。基于社会结构变革的新需求,以及构建新型社会管理模式的需要,大量新型社团组织便应运而生,并且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支持与重视。

从社团的类型看,存在多种分类方法。在管理体制上,社团已被分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大类别。如果按社团隶属关系划分,可以分为全国性社团、全市性社团、区县以下社团以及委托管理社团。如果按照社团的活动内容、宗旨和社会功能,可以将一般意义的社会团体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以学会、研究会命名的学术性社会团体,如物理学会、哲学学会;(2)采用协会、商会、同业会等名称的行业性社会团体,如机电行业学会、百货商业行业协会等;(3)由专业人员或专业技术、专门资金为从事某项事业而成立的协会、基金会社会团体,如酿酒专业协会、物业协会等;(4)冠以联合会、联谊会、促进会和校友会等名称的社会团体,如建筑业联合会、纺织海外联谊会等。除此之外,还有一批特定人群组成的社会团体,如癌症俱乐部、钓俱乐部、集邮爱好者协会等等。根据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调查统计,全市社团中学术类的占29.4%,专业类的占46.7%,行业类的4.6%,联合类的占19.3%。

但这种分类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在所谓专业类和联合类社团中,相当一部分是属于与职业、行业不直接相关,属于满足大众文化或其他需要的社团,大致还有生活类、宗教类、公益类和文体类等4类。(1)生活类。以生活情趣,兴趣爱好为纽带而结合的协会、团体,如集邮爱好者协会、癌症俱乐部;(2)宗教类。以不同宗教信仰、人生观念而结合的团体,如基督教青年协会;(3)公益类。以志愿开展慈善互助等公益性活动为宗旨的团体,如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社区志愿者协会;(4)文体类。由具有共同志趣,爱好文体活动者组成的团体,如京剧爱好者协会、球迷协会,等等。由于目前社团组织尚处于培育发展之中,因此这类社团或纳入单位统辖,或处于不完全独立或依附状态,但从市场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活多样化的角度,应给予必要的关注。

此外,社团还可以其目的宗旨和活动内容划分为政治、经济、宗教、文化等等性质的社团。一般说,政治性社团多为党政部门所统辖,其中一部分以群众团体的形式,实际上列为机关或事业机构,且组织经费多由政府财政提供,社团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干部,可以与党政和企业相互调动,如工、青、妇等组织。这类社团的工作任务,往往基于上级提出的要求,反应上级的意志。其政治功能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代表成员的利益,向党和政府反应本群体的要求;二又代表着党和政府,对一定的社会群体进行管理,发挥联系、组织和宣传动员的作用,成为党政组织联结群众的桥梁。

经济类社团的快速发展与近年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加速有直接的关系。如行业协会,其经济信息交流、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沟通,协调规范市场行为等功能,在转型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这类社团还在引导私营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等都发挥了良好的协调和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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