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创术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新编全科医生手册》第618页(1332字)

清创术是用手术处理新鲜开放性损伤创口的方法,是预防伤口感染的重要措施。

【目的】 清除创口内的污物或异物,切除因损伤而失去活力的组织,彻底止血,尽量修复损伤组织。根据伤口污染的情况缝合或不缝合,争取短期内愈合。

【用物准备】 肥皂水/生理盐水、换药碗2个、70%酒精、棉球、弯盘1支、有齿镊和无齿镊各1把、纱布、引流物、胶布和必需的外用物品,较深伤口备探条1根,需要修剪过多的肉芽组织时,应备剪刀1把。

【操作方法】

1.手术人员洗手,戴无菌手套,用纱布盖好伤口,剃去创口周围毛发。如有油腻玷污,用乙醚或汽油洗净后,再用肥皂水刷洗,然后用温生理盐水反复冲洗。

2.用2.5%碘酊和75%酒精消毒创口周围皮肤(勿使消毒药液进入创口)。

3.检查创口情况,注意有无肌肉、血管、神经、骨、关节等损伤。如为较浅创口污染严重时,在周围皮肤消毒后,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创口,除去异物和血块。

4.更换手套,穿手术衣,铺盖无菌巾后进行局麻、神经阻滞麻醉或全身麻醉。

5.切除明显坏死、半游离及受污染又无活力的软组织。整修创口边缘皮肤,用锐刀切除不整齐的创口边缘1~2mm(对颜面部、手指、关节附近的组织,不宜切除过多,以免影响缝合和功能),彻底止血。

6.重新消毒皮肤,更换手套、无菌巾和手术器械。

7.再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伤口。如有血管、神经、肌腱损伤,可行修补。

8.缝合伤口:如果伤口渗液较多,可放置橡皮片引流,24~48小时后拔除。创面过大、切除皮肤较多,不能缝合时,须做植皮。

9.用无菌敷料包扎伤口。

10.术后须注射破伤风抗毒素1500U,根据情况选用抗菌药物。

【注意事项】

1.清创前尽可能了解伤情及伤员的全身情况,如有休克,先抢救休克,或在抢救休克的同时,争取时间行清创术。

2.伤后12小时内,污染很轻的伤口,清创后一期缝合。头面部、颈部的伤口,如无明显污染,虽已超过12小时,清创后仍争取一期缝合。关节附近的伤口,为避免疤痕收缩影响功能,尽可能做一期缝合。受伤时间超过12小时或污染严重的伤口,清创后不予缝合,观察2~3天后,如无明显感染再行缝合。

3.创口缝合不宜过紧,要注意消灭死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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