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能要求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多交纳党费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流动党员管理手册(第二版)》第30页(313字)

党费的收缴是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收缴。中央组织部1998年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明确规定:“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然而,最近有一基层党组织却反映:一位外来农民工党员在我厂已工作近一年。最近,我们要求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厂里,但他却感到很为难。问其原因时,他却说:“村党支部要求我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每年还要向村党支部再交纳一笔支部活动经费,因此不同意我将组织关系转出”。这显然违反党章和中央组织部的上述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