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出境的党员逾期返回怎么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流动党员管理手册(第二版)》第43页(212字)

因私事出境的党员逾期返回,本人要向党组织申述理由。经过审查,如理由正当,又无问题的,可恢复其组织生活;无故逾期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错误,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待本人有了认识时,也可恢复其组织生活;无故逾期一年以上,一般不能恢复其组织生活,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情况属实,要严肃处理,有的要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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