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山大学出版社《质量工作者手册》第425页(235字)
对优秀QC小组或优秀推进者,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并以精神奖励为主。
精神奖励,包括授予荣誉证书,记集体一等功,通报表彰,集体照相,优先安排学习深造等。
物质奖励,包括颁发奖金(奖励金额可按1993年9月,广东省质量管理协会“关于建议奖励优秀QC小组的通知”颁发),晋级提薪,赠送奖品,优先安排住房和疗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