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山大学出版社《质量工作者手册》第427页(197字)
通常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泛指国家的质量法律、法规和制度,其中质量法律、法规既包括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现的成文法,也包括经国家机关认可的不成文法(如判例、惯例等);质量制度包括依法建立起来的,为提高工业产品质量、建筑工程质量、交通运输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规定。二是指国家实施依法管理质量的方法,使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