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存货如何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会计手册》第82页(2690字)
1.领用和出售原材料的核算
企业生产经营领用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企业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原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基建工程、福利等部门领用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加上不予抵扣的增值税额等,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原材料”科目,按不予抵扣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对于出售的原材料,企业应当按已收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2.包装物的核算
企业发出包装物的核算,应按发出包装物的不同用途分别进行处理。
(1)生产用包装物
企业生产部门领用的用于包装产品的包装物,构成了产品的组成部分,因此应将包装物的成本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生产领用包装物,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包装物”科目。
(2)出售的包装物
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于包装物发出时,按其实际成本计入营业费用中,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包装物”科目。
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在随同商品出售时要单独计价,其销售收入,相应也应单独反映其销售成本,因此,应于商品出售时,销售处理。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包装物”科目。
(3)出租、出借包装物
企业多余或闲置未用的包装物可以出租、出借给外单位使用。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按出租、出借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或“营业费用”(出借包装物)科目,贷记“包装物”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金额较大的可通过“待摊费用”等科目核算。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按没收的押金,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这部分没收的押金收入应交的消费税等税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科目。
出租、出借的包装物不能使用而报废时,按其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营业费用”(出借包装物)等科目。
3.领用抵值易耗品的核算
(1)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常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有:
①一次摊销法
这种方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成本一次全部摊入成本或费用。它适用于一次领用数量不多、价值较低或易损坏的包装物或低值易耗品。采用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但费用负担不够均衡,且会出现账外财产。
②分次摊销法
这种方法是指从领用开始起,根据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和预计使用期限,将其成本分次计入成本或费用中去。它适用于价值较高、一次领用数量较多或使用期限较长的低值易耗品。这种方法有利于成本或费用的合理负担,但核算工作量较大。
③五五摊销法
这种方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摊销其成本的50%,在报废时摊销另外的50%。它适用于各期领用与报废数额比较均衡的低值易耗品。采用这种方法计算较简单,同时在账面上保留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记录,有利于实物管理。但一次领用与报废数额较大时,费用水平上升较多。
资产的摊销过程是资产转化为费用的过程。低值易耗品虽然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不一定很大,但它们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资产。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会出现不同的摊销费用,因而对本期的资产状况、利润水平都会带来一定影响。存货减少会产生如下结果:摊销金额大,管理费用增加;存货增加会产生如下结果:摊销金额小,管理费用减少。
(2)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一次转销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转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科目。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等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科目。分次摊人有关成本费用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等科目。
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
如果低值易耗品已经发生毁损、遗失等,不能再继续使用的,应将其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