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塞米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临床用药速查手册》第229页(1164字)

【别名】:

呋喃苯胺酸,速尿,利尿灵,速尿灵,腹安酸,利尿磺胺;Furosemide

【释文】:

片剂:20mg;注射剂:20mg/2ml。

【药理作用】:

本品为氨磺酸类髓袢利尿药,有强而短暂的利尿作用。主要是抑制髓袢升支髓质部和皮质部对Cl的主动再吸收,使Na+的再吸收也相应减少。作用机制为抑制肾小管上皮细胞腔面膜的氯泵,致该段Cl、Na+不能再吸收,髓质高渗状态不能形成,干扰尿液的浓缩和稀释过程,使尿量增加。另外,该药还能增加肾血流量,调整肾内血流分布,使髓质血流量减少,表层皮质的血流量增加,促进利尿。口服后20~30分钟内开始利尿,1~2小时达最高峰,持续6~8小时;静注后2~5分钟出现作用,0.5~1.5小时达高峰,持续4~6小时。口服吸收迅速但不完全。生物利用度为50%~75%,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5%~99%。半衰期为30~70分钟,肾功能减退者半衰期明显延长。大部分药物以原形经尿排出,小部分自胆汁排出。可通过胎盘,经乳汁分泌。

【主要用途和用法】:

用于治疗心源性和肾源性水肿、肺水肿、肝硬化腹水、功能障碍或血管障碍所引起的周围性水肿,也可用于药物中毒时加速毒物的排泄及高血压。口服:20~40mg,qd,以后可根据需要增至120mg。当剂量超过40mg/d时,可以每4~6小时服1次。儿童口服开始按1~2mg/(kg·d),分2~3次用,再视情况酌增。肌注或静注:每次20mg,qod,必要时亦可bid或tid按需要可增至120mg/d。小儿0.5~1.5mg/(kg·d)。静注宜缓慢,不超过4mg/min。

【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可引起水、电解质的紊乱,尤其是低血钾症。胃肠道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严重时可致胃肠出血。其他尚有乏力、头晕、口渴、肌痉挛、体位性低血压、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等。大剂量快速静注时可出现听力减退或暂时性耳聋。孕妇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痛风病人及哺乳期妇女,小儿慎用。与磺胺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磺胺药过敏者慎用或禁用。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可增加其耳、肾毒性。与头孢噻啶合用,可增加其肾毒性。与吲哚美辛合用,可降低其降压和利尿效应。长期使用苯妥英钠或苯巴比妥的病人应用本品时,可降低本品利尿效力。与丙磺舒合用,抑制其在肾小管清除,延长利尿作用。与阿司匹林合用易致血尿酸浓度增高,诱发急性痛风。与华法林与氯贝丁酯合用,因能竞争血浆蛋白结合位置而增加后者血浆中游离浓度。与碳酸锂配伍,可诱发后者产生中毒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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