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伤性窒息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临床急症手册(修订本)》第193页(927字)

损伤性窒息主要发生于挤压伤。当机体遭到塌方等挤压时,因声门紧闭,致气管、肺内空气不能呼出体外,气管和胸内压骤然升高,压迫右心房及腔静脉,使静脉血反流,因上腔静脉血冲向头颈、上肢及上胸部,造成相应部位广泛性皮下出血,甚至引起肺内淤血,出现呼吸困难,故称此症状为损伤性窒息。严重者会发生视网膜出血、脑出血而表现视力障碍或昏迷。

急救与护理方法:

(1)立即提供通畅的呼吸道,使氧气吸入、二氧化碳迅速排出。同时要针对呼吸道阻塞的原因进行处理。如呼吸道内有分泌物或异物时,立即用稍粗的橡皮管经鼻腔或口腔吸出,动作敏捷而轻柔,以免损伤黏膜。有大咯血者,应置于头低侧卧位,有条件者做气管内插管,如不能插管,置于头低、斜位侧卧,用手拍击胸背部,使血块排出,迅速吸氧。若有必要,迅速做气管切开。

(2)对昏迷或半昏迷患者,立即托起下颌,轻轻拉出舌头,保持呼吸道通畅;或将口张开以后,用衬有手帕或纱布的手指捏住舌头,将其拉出超过前面牙齿。同样,下颌骨必须托起或将下颌的双角拉向前,亦可以拇指插入口腔,抓住下颌骨中部,将下颌骨向前拉,直至下牙齿超过上牙齿。

(3)如经以上处理,仍不能立刻提供呼吸道通畅,即行口腔气管插管。较为有效的方法是由口腔盲目插入气管,将该管前端的气囊充气,阻塞食道防止呕吐,在气囊上部的导管有侧孔,患者可通过这些侧孔呼吸,但须严密监测。

(4)呼吸道有阻塞、暂无法取出异物时,用18号或20号粗针头经环甲膜插入气管做紧急处理。注意,在现场或在救护车内,绝不应做紧急气管切开术。如现场确无其他通气措施,应行口对口的呼吸。

(5)患者因遭挤压伤,应积极预防休克和进行抢救,休克纠正后取半卧位。

(6)对胸部合并伤,如肋骨多发骨折、血气胸及肺损伤等应同时进行急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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