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花卉病虫害防治手册》第21页(466字)

为了防止危险性病虫草侵入蔓延,由国家颁布法令和条例,对植物及其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进行检验,发现带有检疫对象的病虫草时,采取禁止调入或调出,以杜绝其流传的措施,称为植物检疫。

植物检疫分为对外检疫与对内检疫。对外检疫是为了防止危险性病虫草传入中国或输出国外,包括进出口和过境检疫,受检品查明无检疫对象才能签证输入或输出。对内检疫在于将国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病虫草封锁在发生区内,防止其扩散蔓延。

对外检疫中国在1992年4月1日开始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检疫单位按第十六条对传染病,寄生虫的动物,连同其同群动物分一类与二类来处理,花木病虫检疫对象,中国园林植物病虫和天敌资源普查中于1986年7月在成都会议上,提出了香石竹斑驳病毒(CaMV)和桧柏麦蛾(Stenolechia bathrodyas Mevrick)拟列为国家级园林植物危险性病虫名单,报请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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