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旱灾害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简明数典》第422页(1104字)
☆干旱区标准:干燥系数高于1.5以上的地区,我国干旱区占全国陆地总面积比:52.5%(1998年资料)。
☆我国每年因干旱受灾面积:2000多万公顷,成灾面积:约1000万公顷(1998年资料)。
☆从公元前17世纪到1945年黄河流域旱灾发生次数:1070次,其中清代旱灾发生次数:201次。
☆晋冀豫鲁连续3年大旱发生时间:1877~1879年,由于饥饿而死亡民众:1300多万人。
☆晋冀鲁豫陕酷旱发生时间:1920年,受灾范围:317个县,造成灾民:2000万人,五个省累计死亡人数:超过50万人。
☆黄河流域大旱灾发生时间:1929年,造成灾民人数:3400万人。
☆黄河流域大旱灾发生时间:1942年夏~1943年春,仅河南一省饿死民众:几百万人。
☆我国大面积旱灾发生时间:1972年,全国受旱农田总面积:3067万公顷,受旱农田面积占全国耕地总面积比:1/3。
☆1980年我国华北地区因干旱受灾的耕地面积:约1330万公顷。
☆1997年全国因干旱受灾耕地面积:3300万公顷,成灾面积:约2000万公顷,绝收面积:约400万公顷,减收粮食:476亿千克;旱情严重期间饮水困难的人口:1680万人,饮水困难的大牲畜:850万头。
☆1997年夏我国干旱程度:50年一遇,重旱农田面积:1000万公顷。
☆20世纪70年代全国农田年均受旱面积:1134万公顷,20世纪90年代年均受旱面积:2668万公顷,增长量:1534万公顷。
☆非洲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干旱发生时间:1982年,受灾范围:36个国家,受灾总人口:1.5亿人,死于饥荒的人口:约100万人。
☆1985年埃塞俄比亚因干旱死亡人数:约100万人。
☆世界“水荒”人口占总人口比:70%(1998年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