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1973年捕獾许可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93页(199字)

英国《1973年保护獾法案》规定,由权力机关颁发獾类捕捉许可证,被授权人必须服从许可证中规定的任何条件:(1)为科学和教育目的,在指定地区捕杀指定数量的獾。(2)为动物园或采集标本目的,在指定地区捕捉或出售指定数量的獾。(3)为缚圈和标记目的,捕捉獾作标记。(4)为防止疾病传播,使用指定手段杀死或捕捉獾。本法案还对发放许可证的权力机关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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