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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起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121页(558字)

所谓起诉,指的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即请求人民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定罪科刑。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案件的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此外,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可提起自诉。

人民检察院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制作起诉书。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公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重要法律文书。起诉书主要包括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情节和证据,以及被告人的犯罪性质、触犯的法律条款等内容。起诉书由检察长署名,并加盖院印。被告人的羁押处所,案卷册数,罪证、赃物等情况,都应在起诉书的最后附注清楚。如果起诉的案件有附带民事诉讼,也应当在起诉书中写明。

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一般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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