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不到庭可以吗?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200页(378字)
不管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只要是当事人,一经法院传唤,即应到庭履行诉讼义务,如果无故不到庭,就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原告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这就表明作为诉讼当事人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无论作为原告人或被告人,必须协助法院查明事实真象,听候裁决处理,无故不按时出庭听候审理,将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甚至将由法院执行诉讼强制措施,仍然是要听候处理的。因此,每个公民对待诉讼活动,都必须态度严肃,行为审慎,忠诚老实,如果狡猾抵赖,必须自食其果。所以,一定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