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201页(249字)
诉讼终结,是指情况发生了意外,或由于某种原因,该诉讼活动不可能继续下去了,即告终结。这种情况,按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承人放弃诉讼权利;(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3)一方当事人死亡,中止诉讼满六个月没有继承人参加诉讼;(4)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
上述情况的发生,不能不使诉讼终结,因为已经没有使诉讼继续进行的条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