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科技协作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371页(457字)
经济合同法对违反科技协作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科技协作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委托方与受托方,亦可以是技术受让方与技术转让方。
受托方或技术转让方的责任是:(1)受托方或技术转让方不履行合同,应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退还委托方或技术受让方所拨付的委托费或转让费。一般说来,受托方或技术转让方如果完全没有履行合同的,应当全部退还委托方或技术受让方所拨付的委托费或转让费;受托方或技术转让方如果部分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并且委托方或技术受让方有所得益的,应当部分退还委托方或技术受让方所拨付的委托费或转让费。(2)受托方或技术转让方拖延进度,则应偿付因此所造成的额外费用。
委托方或技术受让方的责任是:(1)委托方或技术受让方不履行合同,所拨付的委托费或转让费不得追回。(2)委托方或技术受让方不履行合同,还应当偿付受托方或技术转让方善后处理所支出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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