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斯·司各特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74页(644字)

【生卒】:约1270-1308

【介绍】:

中世纪苏格兰神学家、经院哲学家,唯名论者。早年在津大学学习,后在牛津、巴黎和科隆任教。作为弗兰西斯教团的僧侣,他曾公开对多米尼克教团的托斯学说进行抨击。他对托马斯主义的批判促进了经院哲学的衰落。司各特否认哲学从属于神学,反对用理性论证信仰。他认为,神学的对象是上帝,其原则是信仰,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有它自己的原则。哲学并不能证明上帝的存在,通过理性永远也发现不了上帝的理念。因为“上帝不是形而上学的主题。”他认为,凡是上帝创造的一切都是形式和质料的统一。质料即物质,它是一切有形的和精神的东西的基础。灵魂也是形式和质料的统一,是以物质为基础的。因此,“也许可以说,在灵魂中有物质”,并进而提出了“物质能不能思维”的问题。在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上。司各特认为,个别事物是真实的存在,共相作为同类个别事物之间的共同性或同一性,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但他又认为,共相作为一般概念有其实在的对象,否则一切科学就将归结为单纯的逻辑。在认识论上,他倾向子经验主义的感觉论。既然个别事物是真实存在的,认识就必须以个别事物为对象,再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他认为,人的理智好象一块“白板”,一切知识都起源于人的感官对个别事物的表象,即起源于感觉经验。司各特认为意志高于理智。他从上帝的意志自由推演出人的意志也是自由的,并以人的意志自由为基础阐述了他的伦理思想。他的主要着作有:《巴黎论着》、《牛津论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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