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特南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398页(629字)

【生卒】:1926-

【介绍】:

美国语言哲学家和科学哲学家,科学实在论的代表人物。早年就读于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曾先后任教于美国西北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1961年任萨诸塞理工学院科学哲学教授。1965年起任哈佛大学哲学教授。在语言哲学领域,普特南提出了着名的因果指称理论。他认为,决定指称的不是人们关于对象的信念或知识,而是研究者和对象之间的社会的、历史的因果联系链条。在科学哲学领域,他反对唯物主义的和形而上学的科学实在论,提出一种趋同的科学实在论,这种实在论是建立在上述关于因果的指称理论基础之上的。普特南认为,科学实在论应坚持以下三个互相联系的原则:(1)成熟科学的名词是有指称的;(2)成熟科学的理论、定理是近似于真的;(3)前后相继的科学理论有共同的指称。他认为,使一个科学命题真或假的是外物,而不是感觉材料、心的结构或语言。同时又认为,科学理论只能近似于或趋同于客观世界,而不能反映客观世界。因为客观世界虽在我们经验之外真实地存在着,但人的认识能力只能涉及经验的范围,"我们不是与世界本身打交道,而只是与我们观念化了的世界形象打交道。"他还认为,科学不存在某种固定不变的合理性标准。科学的方法论规则同我们关于世界的看法相联系,并且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的。他的主要着作有:《数学、物质和方法》、《心灵、语言和实在》、《实在论和理性》、《意义和道德科学》、《理性、真理与历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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