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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制盐工业手册》第1104页(2347字)

压力容器的使用量在真空制盐过程中占比重大,且涉及生产设备及人身的安全,因此,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与监察管理涉及的范围广,且有严格的法规,本节只作简单介绍。

(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是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等单位必须遵守的有关规定。它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最高工作压力(PW)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

(2)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大于等于0.025m3

(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该规程不适用的压力容器在第3条中有详细规定。

(二)压力容器的压力等级和品种划分

1.按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分为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4个压力等级,具体划分如下:

(1)低压(代号L)0.1MPa≤P<1.6MPa

(2)中压(代号M)1.6MPa≤P<10MPa

(3)高压(代号H)10MPa≤P<100MPa

(4)超高压(代号U)P≥100MPa

2.按压力容器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作用原理,分为反应压力容器、换热压力容器、分离压力容器、储存压力容器。具体划分如下:

(1)反应压力容器(代号R):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的容器。

(2)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的压力容器。

(3)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和气体净化分离等的压力容器。

(4)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主要是用于盛装生产用的原料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的压力容器。

(三)钢制压力容器

1.钢制压力容器标准 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及其《相关标准》和《标准释义》是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容委会”)在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导下编辑的。全书分为:

(1)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标准的正文。内容包括压力容器板、壳元件设计计算;容器的制造、检验与验收。它是我国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以及安全监督的综合性国家标准。

(2)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的相关标准。共有最新的相关标准82个。内容为最新的材料、技术条件、规定及试验和检验方法。

(3)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的标准释义。主要从《标准》的理论基础、应用实践、国内外相关标准对比以及从试验、验证等方面,介绍并解释《标准》的技术内容。旨在帮助有关人员正确理解和运用《标准》的各项规定和规则;有助于解决在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中的具体问题。

2.使用范围 国家标准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使用范围必须遵循的规定为:

(1)设计压力 设计压力最高为35MPa;最低为0.1MPa。其中的最高设计压力35MPa系沿用中国石化总公司和机械、化工两部《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最低设计压力为0.1MPa系考虑与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协调一致。当设计压力低于0.1MPa、真空度低于0.02MPa时,可采用国家标准《钢制常压容器》。

(2)设计温度范围根据钢材允许的使用温度确定。

(3)管辖范围为容器及与整体连通的受压零部件。

(四)钢制管壳式换热器

钢制管壳式换热器的国家标准为GB151-89《钢制管壳式换热器》(以下简称“换热器”)。该标准为非直接受火的换热器的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必须遵循的规定。

1.适用范围 适用的换热器型式为:固定管板式、浮头式、U形管式和填料函式。适用的换热器参数为:公称直径DN≤2000mm;公称压力PN≤35MPa;公称直径(mm)和公称压力(MPa)的乘积不大于104

2.标准内容(1)总论;(2)材料;(3)设计;(4)制造、检验与验收;(5)安装、试车和维护五章正文。膨胀节等3个补充附件;管板与圆筒、管箱的连接等6个参考件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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