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临床医嘱手册》第224页(223字)
术前医嘱
手术医嘱
术后医嘱
说明:(1)婴幼儿输液量应酌情减少。
(2)出院医嘱为:①石膏外固定4周后拆除;②4周后开始功能锻炼;③每2个月门诊复查、摄X线片;④术后两周拆线;⑤术后继续休息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