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标准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常用非木材纤维碱法制浆实用手册》第380页(954字)

1.破布、全鞋、鞋底加工验收质量标准

①金属、石头、沥青、煤渣等不许混入。

②塑料底、橡胶底、人造革面、鞋底铁片等要去除干净。

③橡胶松紧口、松紧带等必须去除干净。

④含丝、毛织品总量不得超过0.3%。

⑤草绳等草类,棕制品,棉秆皮等不得超过总量的0.1%。

⑥动物皮革等不得超过总量的0.1%。

⑦毛毡类不得超过总量的0.2%。

⑧整批的尼织物和化纤织物,如尼龙袜等不能使用。

⑨霉烂变质的原料不能使用。

2.漂白鞋布浆质量标准

用途:配用于生产白度和尘埃要求不高,具有良好印刷适印性和不透明性的一般文化印刷用纸,作为长纤维配料。

白度:>62;

尘埃:<15个/2g浆。

3.切料质量标准

(1)破布:

切断长度:<50×60mm;

合格率:80%以上。

(2)全鞋、鞋底

切断长度:<80×100mm;

合格率:75%以上。

4.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

表5-9-3 破布、全鞋、鞋底浆生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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